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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律师盘点特殊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于:2017年02月25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新疆律师盘点特殊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从事高空 、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盘点特殊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从事高空 、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公共场所、 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 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上就是对于公司的的介绍,希望大家可以对这些知识有所了解,如有疑问,欢迎前来我公司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