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室外田径场性能细则的基础是建议性的,本规则中的各项要求均以1987年6月维也纳会议,1988年1月伦敦会议和1989年1月斯德哥尔摩会议的讨论结果为依据。
这种设施所要求的厚度涉及一个优良的公路建设标准。牢记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确保田径场地竣工以后能长期稳定的使用所必须的全部地基厚度取决于即将建设田径场的这块土地的确切自然状态。值得注意的是,事实证明,即使田径场建在最理想的位置上,在至少 60mm厚的沥青/碎石层下铺设至少150mm厚的无须排水骨料层是很有必要的。碎石层包括40~60mm厚的基础层和25~30mm厚的磨损层。由于在本规则的1.2款中对场地表面平坦程度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在本规则的1.3款中对人造场地表面的最低
厚度也有要求,因此,对最后一层碎石层的精确度要严加注意。为了达到所需的厚度必须正确地铺设碎石层并为施工留出足够的时间,这是完全可能的。整个建筑通过足够的环形排水系统能够顺利地排水是极为重要的。
建议在工程设计的初期阶段应对田径场地的大地状况进行地理技术勘测,然后将该勘测结果送交独立的咨询工程师以便为田径场设计足够的基础。
建议对铺设人造场地的耐用性要做周密的考虑。国际田联意识到铺设田径场人造跑道应具有寿命长的优点,这不单纯考虑到田径场拥有者的商业利益,而且因为在全世界必须拥有许多高标准的田径跑道。许多国家都拥有通过实验室测试手段对人造体育场稳定性诸方面进行评估的国家标准。另建议,凡是在可能的地方,在决定使用哪种地面之前,都要对拟议中的地面铺设装置进行严格的检测。应注意的是,为田径场跑道表面的建设而做出的某些选择不会完全适合某些国家特殊的气候条件。因此,在施工的初期阶段应听取独立专家的意见。
通常,田径场的施工者应提供五年的担保。由于有关公司负责履行这样一个保证书的条款。因此,很明显,详细说明的文件应该是令人满意的。施工者为确保履行诺言究竟使用哪些机械将因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施工中工程的各方面都要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这是至关重要的。严格的质量控制要贯穿于自安装排水系统至全部工程竣工以至将竣工的人造田径场地面投入使用并划线为止。为对人造地面进行质量控制,为确保竣工的设施与特性参数相符而对竣工设施进行综合检测,这里尤其要得到独立的,经验丰富的检测实验室的协助。在选择这样一个检测实验室的时候,必须仔细考虑国际田联这套细则中所列举的特殊要求。
如果国际田径运动会要在对运动员来说是舒适和安全的运动设施中举行,人造田径运动场地面必须满足以下特性要求。本文件中引述的标准表明。田径场地面在其使用寿命过程中无论何时都必须具备的技术状态。人造田径场地面的特性肯定会因使用和风吹日晒雨淋而有改变。为确保田径场地面的特性保持在制订的限度以内,在制订其最初标准时应考虑这种正常的特性损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