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须知
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
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需提供《商标注册委托书》。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
5、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6、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商标分类表”栏目中自助查询。
二)、受理商标注册通知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
如无意外,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1个月以内。
三)、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四)、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五)、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
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