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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如何办理和所需材料

发布于:2017年05月02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